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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职责和工作范围
1. 工作职责
(1)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负责制定感染科质量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经专家委员会讨论,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感染性疾病专业的质量控制计划,根据计划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制订全市感染性疾病专业的质量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质量考核和评估;
(4)负责制定全市感染性疾病专业队伍的发展规划,组织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实行专业准入;
(5)对全市感染性疾病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及特殊项目的开展、相关技术的引进、使用及人员技术水平等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和评价,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对国内外感染性疾病学的信息进行收集和调研,组织开展专业学术交流活动,推广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
(7)成立区级感染性疾病医学质量控制小组,形成监控网络,建立相关信息资料数据库,开发相应的质控软件;
(8)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工作范围
(1)制定武汉市感染性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办公室会议制度、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等,负责质控中心日常工作运转。
(2)制定和更新武汉市感染性疾病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每年度收集上述质控指标,进行统计和分析,撰写年度质控报告。
(3)制定武汉市感染性疾病科现场考核标准,组织专家开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感染科医疗质量现场考核检查工作,并进行评分评价。
(4)结合传染病流行形势,开展感染(传染)性疾病治疗质量相关培训,如艾滋病、流感(禽流感)、鼠疫、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肠道感染、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细菌真菌感染诊治等。
(5)根据武汉市卫生健康委的工作要求,联合其他质控中心如公卫、儿科、呼吸、重症、医院感染控制中心开展现场医疗质量检查,编写相关质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