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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武汉市感染性疾病质量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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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21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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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感染性疾病专业质控中心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信息安全。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心内部及与外部相关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存储、处理和使用等操作。

二、信息安全制度

2.1 用户账号和密码管理

2.1.1 中心成员应严格保管各自的账号和密码,禁止将账号密码透露给第三方,特别是未获得授权的人员。

2.1.2 用户账号和密码应定期更换,密码长度不得少于8位,并应包含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

2.1.3 用户账号和密码丢失或泄露时,应及时报告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小组,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2.2 数据访问权限管理

2.2.1 数据访问权限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设定,禁止越权访问。

2.2.2 数据访问权限调整应经过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小组审批,不得随意更改。

2.2.3 对于敏感数据的访问,应设置更高级别的权限控制,并定期审查权限设置情况。

2.3 数据备份和恢复

2.3.1 中心成员应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并妥善保管备份数据。

2.3.2 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报告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小组,以便尽快恢复数据。

2.3.3 备份数据应定期测试恢复,以确保备份数据可用。

2.4 防病毒和防黑客攻击

2.4.1 中心成员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更新病毒库。

2.4.2 禁止在中心网络上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和设备。

2.4.3 应定期检查网络安全,及时发现和修复安全漏洞。

2.4.4 对于外部提供的网络服务,应经过安全评估和审查。

2.4.5 应制定应急响应计划,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

2.4.6 发现病毒、黑客攻击或其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