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度全市感染性疾病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暨学术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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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职责和工作范围 1. 工作职责 (1)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负责制定感染科质量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经专家委员会讨论,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感染性疾病专业的质量控制计划,根据计划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制订全市感染性疾病专业的质量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质量考核和评估; (4)负责制定全市感染性疾病专业队伍的发展规划,组织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实行专业准入; (5)对全市感染性疾病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及特殊项目的开展、相关技术的引进、使用
质量控制中心职责 (一)根据市卫健委要求负责制定感染科质量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经专家委员会讨论,报市卫健委审定后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感染性疾病专业质量控制计划,根据计划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制订全市感染性疾病专业质量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质量考核和评估; (四)负责制定全市感染性疾病专业队伍发展规划,组织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实行专业准入; (五)对全市感染性疾病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及特殊项目的开展、相关技术的引进、使用及人员技术水平等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和评价,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质量控制中心主任职责 (一)在市卫健委的指导下,负责制定本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二)负责组织全市感染科医学质量控制,组织感染科质量专题调研,汇总分析质量检查资料,定期向市卫健委汇报,并向三级医院医疗院长反馈; (三)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感染性科疾病质量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定期召开感染性疾病专家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相关会议。
质控中心专家职责 1. 积极参与、支持感染科质控中心工作,接受感染科质控中心的工作安排; 2. 参与拟定本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 制定和完善感染性疾病质量控制标准和操作规范; 4. 根据质控中心的安排,负责全省感染科质量监控; 5. 进行感染性疾病质量专题调研,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6. 对全省感染科质量控制进行业务指导; 对感染性疾病质量考核及评估的内容和方法进行研究和咨询。
质控中心专职秘书职责 1. 在中心主任指导下,协助制定和健全感染科质控中心管理制度; 2. 负责各类会议会务工作; 3. 协助专题调研和质量督导检查安排; 4. 负责中心资料分析整理及信息管理工作; 5. 负责接待和反馈全市有关感染性疾病质量问题的咨询; 接待和处理社会监督有关问题,如:电话、信访等。
督察工作制度 武汉市感染性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普查市级二级医院及以上医疗机构,抽查一级医院。 检查时间:原则上每半年普查一次。 检查内容:按感染性疾病质控标准全面质量检查或根据武汉市卫健委要求制定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汇总讨论分析质控检查的结果,总结成绩与存在问题,明确下阶段质控工作重点,评分成绩归档。 (2)把检查评价成绩反馈到被检查单位。 (3)上报市卫健委质控办。